三星集團李在鎔一審判囚 5 年

| Brian | 25-08-2017 15:01 | |
三星集團李在鎔一審判囚 5 年

【e-zone 專訊】三星集團(Samsung)王國繼承人,現任集團副會長李在鎔因行賄與挪用公款等罪名,在首爾法院一審中被判囚 5 年。法院認為李在鎔確有向前總統朴槿惠的密友崔順實提供賄款,讓後者支持自己入主三星,據報款項達到 430 億韓圜。

相對於控方本身提出長達 12 年的刑期,今次首爾法院算是「輕判」,但三星對外表明準備上訴。過去雖有亦多次有南韓財閥犯罪判刑後,被法官或總統特赦的例子,但是新上任總統文在寅曾公開表明反對特赦,故此實際刑期變數很大。

李在鎔的父親,即三星第二代會長李健熙於 2014 年因心臟病發停止工作至今,作為法定繼承人的李在鎔,在去年才加入公司董事局。

Photo:wikimedia
Source:ezone.hk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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